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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10月12日-「会社案内」重點整理  
 
  1. 「商号」就是「公司名稱」。
  2. 像公司簡介這種文件,可以上網找找看有沒有相同或類似的文本。若有的話可參照其形式來譯。
  3. 若原文只有寫出日本的年號(如:「大正4年」),須加上西元的年份來讓台灣的讀者了解到底是等於西元幾年。西元與日本年號的年代對照表可以上網查詢。
  4. 通常讀者較熟悉的事情會放在句子的前面。例如:在譯公司創業史,首次介紹
    創業者時,譯成「創業者已故的XXX先生」會比「已故的創業者XXX先生」來的好。
  5. 專有名詞須保留,但可在其後用括號加註說明。如「徳尾錠」(不用鑽孔的皮帶扣環)。
  6. 日文的「製作」就是中文的「製造」。
  7. 日文原文中的貨幣要記得註明是「日圓」,並最好註明約等於台幣多少金額。
  8. 外來語的專有名詞,每個詞開頭的字母都要大寫。如Ever Ready Sharp Pencil。
  9. 「代表取締役」字面意義是「董事的代表」,即為「董事長」。「代表取締役代行」,指的是「代理董事長的人」。
  10. 「本社」就是總公司。
  11. 商業相關用語,要先上網查清意思再使用。
  12. 動詞和它所修飾的名詞,兩者在句中的位置愈接近愈容易理解。
  13. 文中出現日期時,用「X月X日」較正式。若譯成「X月X號」則比較口語。
 
  記錄/整理:應日三1陳怡安 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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